師對生霸凌最重可解聘:如何拿捏管教界線?

 


老師管教學生,究竟該如何拿捏分寸?根據教育部最新修訂的《校園霸凌防制準則》,教師若對學生構成霸凌,情節嚴重者最重可處解聘,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,這是台灣首次將教師霸凌學生納入規範,引起社會廣泛關注。這一修法不僅保障學生權益,也提醒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須審慎看待師生關係。


  • 什麼是校園霸凌?
  • 如何判斷管教與霸凌的界線?
  • 教育部修法規範了哪些行為?
  • 面對學生霸凌,老師該怎麼做?
  • 家長如何協助孩子?
  • 相關統計與研究


過去,師長管教學生常被視為「愛之深,責之切」,但隨著時代進步,教育理念也隨之演變。教育部修訂《校園霸凌防制準則》將師對生霸凌納入規範,其目的在於建立更友善、平等的校園環境,讓學生能在安全無虞的空間中學習與成長。


何謂師對生霸凌?

根據新版《準則》,教師霸凌學生的行為是指師長利用權力關係,對學生進行持續性或重複性的攻擊、騷擾、孤立或排斥,導致學生在身心方面受到傷害。這類霸凌不限於肢體暴力,也包括言語霸凌(如嘲諷、侮辱)、心理霸凌(如恐嚇、威脅)及關係霸凌(如孤立學生、煽動其他同學排斥)。


如何判斷管教與霸凌的界線?

許多老師擔心,嚴格管教是否會被誤認為霸凌?其實,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「目的」與「影響」。

  • 管教:目的是為了幫助學生導正偏差行為,使其成長,手段是合理的、有教育意義的。

  • 霸凌:目的是為了羞辱、傷害學生,手段是權力不對等的、會對學生造成身心傷害的。

例如,老師要求學生罰站反省,可能是合理的管教;但若是在全班同學面前,持續數小時地辱罵學生,這就可能構成霸凌。


教育部修法規範了哪些行為?

新版《準則》特別強調了教師應避免的行為,例如:

  • 孤立與排斥:利用教師權力,煽動其他學生孤立特定學生。

  • 公開羞辱:在公開場合,如教室或學校朝會,對學生進行侮辱性言論。

  • 不當體罰:超越教育目的的肢體暴力,例如以不當工具毆打學生。

  • 言語攻擊:持續性地使用貶低、嘲諷的言語傷害學生。

常見問題

Q: 老師是否從此不能處罰學生? A: 不是。新法並非禁止處罰,而是希望老師能使用符合教育理念的合理管教方式。重點在於避免傷害學生的身心,並尊重其人格。

Q: 如果學生主動挑釁老師,老師的反擊是否算霸凌? A: 即使學生有挑釁行為,老師身為教育者,仍應以教育性的方式應對,而非以牙還牙。若老師的反擊行為對學生造成傷害,仍可能被認定為霸凌。


相關研究

來源網站研究主題關鍵發現
兒福聯盟台灣兒少校園霸凌現況調查報告2023年調查顯示,有近兩成的兒少曾遭受過校園霸凌。
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規範了師對生霸凌的認定標準與處理流程,強調以學生權益為優先。
台灣師範大學師生關係與學生身心發展研究研究指出,正向的師生關係有助於提升學生的學習動機與自我價值感,而負向的師生互動則可能導致學生學業表現下降、身心健康受損。


2024 台灣兒少校園霸凌受害類型比例

Type of BullyingPercentage
言語霸凌45%
關係霸凌25%
肢體霸凌20%
網路霸凌10%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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